如何申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

基金管理人,是指凭借专门的知识与经验,运用所管理基金的资产,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章程或基金契约的规定,按照科学的投资组合原理进行投资决策,谋求所管理的基金资产不断增值,并使基金持有人获取尽可能多收益的机构。基金管理人在不同_家(地区)有不同的名称,例如。在英_称投资管理公司,在美_称基金管理公司,在日本多称投资信托公司,在我_台湾称证券投资信托事业。但其职责都是基本一致的,即运用和管理基金资产。我_《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基金管理人的职责主要有:按照基金契约的规定运用基金资产投资并管理基金资产;及时、足额向基金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保存基金的会计账册,记录15年以上;编制基金财务报告,及时公告,并向中_证监会报告;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及每一基金单位资产净值;基金契约规定的其他职责;开放式基金的管理人还应当按照_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契约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基金管理人是基金资产的管理和运用者。基金收益的好坏取决于基金管理人管理运用基金资产的水平,因此必须对基金管理人的任职资格做出严格限定,才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只有具备一定的条件的机构才能担任基金管理人。各个_家或地区对基金管理人的任职资格有不同的规定,一般而言,申请成为基金管理人的机构要依照本_或本地区的有关证券投资信托法规,经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取得基金管理人的资格。审核内容包括:基金管理公司是否具有一定的资本实力及良好的信誉,是否具备经营、运作基金的硬件条件(如固定的场所和必要的设施等)、专门的人才及明确的基金管理计划等。
在日本,根据1951年颁布的《证券投资信托法》,信托公司必须是注册资金5000万日元以上的股价有限公司。发展初期,一般是由证券公司兼营基金管理业务,随着业务的发展,由于出现难以避免的利益冲突等__,信托公司逐渐与证券公司脱离,成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基金管理机构。
在我_,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是,主要发起人为按照_家有关规定设立的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主要发起人经营状况良好,最近3年连续盈利;每个发起人实收资本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拟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的最低实收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有明确可行的基金管理计划;有合格的基金管理人才;以及中_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一般应向证券管理部门提交有关文件,由证券管理部
阅读 1 次 更新于 2024-09-22 19:33:03 我来答关注问题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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