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制私募基金出现亏损时,由普通合伙人先承担亏损,是否正确?

【错误】
为了满足风险厌恶型投资者的偏好,有些私募股权基金在亏损分担上,约定由普通合伙人或者具有关联关系的有限合伙人作为次级合伙人,并以其对合伙企业认缴的出资先承担亏损。
阅读 0 次 更新于 2025-04-20 02:11:48 我来答关注问题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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