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保本理财收益是否缴纳增值税

非保本类型的理财产品的收益不用缴纳增值税,具有保本收益类型的理财产品的收益需要缴纳增值税。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是指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证券公司、保险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证券基金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以及其他经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批准成立且经营金融保险业务的机构发放贷款后,自结息日起90天内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按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自结息日起90天后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暂不缴纳增值税,待实际收到利息时按规定缴纳增值税。根据我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规定,“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是指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法律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一.《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五)项第1点所称“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是指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二.纳税人购入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持有至到期,不属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五)项第4点所称的金融商品转让。三.证券公司、保险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证券基金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以及其他经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批准成立且经营金融保险业务的机构发放贷款后,自结息日起90天内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按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自结息日起90天后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暂不缴纳增值税,待实际收到利息时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阅读 30 次 更新于 2024-11-16 10:29:29 我来答关注问题0
  • 亲爱的学员,您好!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单位和个人取得利息及利息性质收入,应按照“贷款服务”栏目征收增值税。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属于利息性质。

  • 理财产品收益并不直接扣税,而是按照约定收益率全额给付客户收益由客户根据自己收入情况,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 理财产品收益是否缴纳增值税,主要取决于理财产品的类型和收益情况: 非保本类型的理财产品:非保本类型的理财产品的收益不用缴纳增值税。 保本收益类型的理财产品:具有保本收益类型的理财产品的收益需要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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