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交换公司债券有什么区别??

可交换公司债与可转换债券的区别在于:1、发行主体不同。可交换债券发行主体为上市公司股东;可转换债券发行主体为上市公司本身。2、供转换的股份来源不同。可交换债券供转换的股份来源为上市公司股东自身持有的股份;可转换债券供转换的股份来源为上市公司未来发行的股份。3、转换成股票后股本规模不同。可交换债券转股后不增加总股本;可转换债券转股后将增加总股本。
可交换公司债券是指上市公司的股东依法发行、在一定期限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交换成该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公司债券。
可交换债券一般发生在母公司和控股的上市子公司之间,即母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在转换期间,转换为上市的子公司股票。母公司发行债券前,需要将其持有上市子公司股票到指定机构冻结,作为可交换债券的抵押品。可交换债券的条款设计与可转债券非常相似,发行要素通常也有:票面价格、利率、换股比例、发行期限、可回售条款、可赎回条款等。
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本质上没有区别,都是债券嵌入了看涨期权、修正转股期权、赎回期权、回售期权后形成的复杂衍生产品,可交换债券发行征求意见稿也指出可交换债券主要条款参照可转债发行条款执行,其中对修正条款、赎回条款、回售条款等设计和可转债相应条块设计没有实质性区别。
阅读 6 次 更新于 2024-11-16 19:04:18 我来答关注问题0
  • 将被转换债券的账面价值作为换发股票价值,不确认转换损益。赞同这种做法的人认为,公司不能因为发行证券而产生损益,即使有也应作为(或冲抵)资本公积或留存损益。再者,发行可转换债券旨在把债券换成股票,发行股票与转换债券两种为完整的一笔交易,而非两笔分...

  • 两种实际是一样的,只是第二种列示了应付债券的二级明细科目,更加贴近会计核算实务。你把第二种的应付债券贷方额减去借方额,就能得到第一种了。进行这种拆分的原因是可转换债券含有两个组成部分,一个是普通债券(负债),另一个是转股权(权益),所以要把他们拆开了进行会计...

  • 转债的转换价值通俗的说,就是你把转债转换成股票卖出时的价值,举个例子,转债现价120元,若你转换成股票卖出时只得到了85元,那么这个转债的转换价值就是85元。所以,转债的价格一般高于转换价值,但也有例外,短时间内,在人为操纵的市场,尤其是可转债还为进入转债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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