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工作程序

工作站工作程序大致是: ⑴由所在工作站企业领导审定立项,需填写《企业博士后研究项目立项表》。将项目向设立流动站单位推荐,经双方同意后确定项目。⑵由设立流动站单位向设工作站企业推荐,经双方同意后确定项目。 工作期满后由双方设站单位组织专家对博士后进行考评(成果水平、效益、工作表现和实际处理问题等能力)企业填写《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期满分配工作意见表》附:国家对在站工作博士后人员的福利待遇有关规定1、博士后日常经费标准不低于3万元/人/年。2、设站单位应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核定在站期间的职务工资档次并记入个人档案。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第一站和第二站工作期间的职务工资,分别为讲师职务工资标准的第四档和第五档。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前的职务工资高于这个标准,进站后应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工资按照不低于设站单位同岗位同条件人员工资标准的原则,由设站单位和本人商定,并享受与设站单位工作人员同等的社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3、博士后住房、配偶工作、子女就学问题要予以解决和协助解决。4、我局在申请工作站时的承诺是:提供充足的研究经费,和100m以上住房,解决配偶工作和子女就学问题。

阅读 38 次 更新于 2024-09-22 12:44:32 我来答关注问题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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