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关于银行理财收益非经常性损益

公司目前未向金融或非金融机构借款,每年保持3亿销售现金流入,2013年底以前公司将累存账面资金存放银行定期存款,并收取定期存款利息,年化利率大概3%,账务处理进入财务费用贷方,未列入非经常性损益。2014年公司管理层为提高公司闲置资金收益,将部分资金用于银行保本理财,年化收益率大概在4.5%左右。想请(1)教我将该理财确认为“其他流动资产”,理财收益计入“财务费用”,是否可以?(2)关于理财收益在定期报告和审计报告中“非经常性损益”的列报,该理财收益是否应该计入非经常性损益?背景:2014年公司有股权激励计划,其中扣非净利润为考核指标。我个人认为,如果将理财计入非经常性损益,影响股权激励指标,对管理层不公平。如果管理层会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将闲置资金存放于定期存款,又会损失股东潜在利益。处于双方权衡考虑,个人觉得将理财收益中按定期存款利率计算的收益划分为非经常性损益,超额部分计入非经常性损益可否,希望大家帮忙指正一下
阅读 35 次 更新于 2024-11-15 09:33:29 我来答关注问题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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